“多亏检察机关从严查办侵权案件,及时斩断侵权产业链,避免了更大规模的经济损失。”山东某装备制造公司负责人感慨道。近日,由临朐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全县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尘埃落定,犯罪嫌疑人被绳之以法。此案的成功办理,为小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筑起坚实司法屏障。
该装备制造公司是当地一家小微企业,掌握其客户资源的业务员冯某通过贿赂技术人员,非法获取设备图纸,另开办某科技公司仿制产品抢夺原有客户资源,给受害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不久后,受害企业发现核心技术外泄、重要客户流失,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冯某到案后拒不供述,其亲属亦指使他人作伪证,意图掩盖其为某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事实。临朐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引导侦查取证。
该案是全县首例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无本地办案先例。磨刀不误砍柴工,该院立即组建专案组赴外地学习调研,确定侦查方向,明确证据标准。
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冯某的“零口供”,专案组摒弃口供依赖,通过调取涉案人员手机电子数据,层层拆解梳理出案件犯罪脉络,以证据间相互印证、环环相扣形成闭合链条,证实冯某的犯罪事实。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涉及专业技术问题,办案人员仅凭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储备,难以准确全面把握案情,认定侵权内容。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该院推动建立检警行协同保护机制。针对该案证据固定、侵权数额认定难题,与公安机关经常性开展会商研判。打通行刑衔接通道,主动对接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就商业秘密认定核心问题,邀请行业专家辅助研判,有效破解了“技术看不懂、事实查不透”的办案堵点,让专业问题得到专业解答。
今年4月,冯某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被依法判处刑罚并处罚金。后冯某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案件办结之后,受害企业负责人感慨道:“这场侵权风波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企业自身的技术保密防线还存在很多漏洞。”不少企业也主动提出:“商业秘密侵权行为隐蔽性强、危害性大,能不能给我们企业讲讲怎样保护好手里的技术,做到未雨绸缪呢?”
针对企业诉求,临朐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把知识产权普法宣传搬到企业生产一线。检察官走进车间厂房,依托本案鲜活案例,与企业管理层、技术骨干面对面座谈交流,围绕图纸归档保管、涉密岗位管理、竞业限制落实等实际问题答疑解惑,并为企业送上量身定制的法律风险提示。不少企业收到提示建议后,当即着手修订内部保密管理制度、完善涉密岗位约束机制,从企业内部扎紧技术创新的制度篱笆,真正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来源:临朐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赵越 王洁钰 李丽雪
一审:姜健 李敬友
二审:孙瑞永
三审:宫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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