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水平,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部署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整治,并向广大市民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鼓励社会公众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反映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一)未取得经营资质、借用证照、使用假证照,证照过期或已注销,食品经营许可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
(二)伪造证照、变造证照;
(三)线上未公示信息或公示信息不真实;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非食品原料;
(五)经营环境脏乱差、加工操作不规范;
(六)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或健康证过期;
(七)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审核入网业户资质,管理缺失、责任悬空。
二、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方式
(一)市市场监管局。受理方式:12315平台、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
(二)市公安局。受理方式:0536—8783875(工作时间);24小时报警电话:110。
三、注意事项
(一)为使所提供线索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请详细说明被举报对象(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等)、涉嫌违法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和联系方式,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具体。我们将对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权益,并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回应各方关切。
(二)根据《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内部举报人举报实施奖励的公告》《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等规定,对征集到的违法线索,经查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予以奖励。
新派融媒体记者:巩慧/文
编辑:韩佳 孙锦 王维
一审:姜健 李敬友
二审:孙瑞永
三审:王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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