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派讯 日前,潍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公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将一直持续至今年12月底。此次行动旨在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低,以及闯红灯、逆行、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五类重点违法”突出问题,集中消除一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为市民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民警为群众佩戴安全头盔。
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日益增长,由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成为威胁市民出行安全和城市交通秩序的潜在风险。为有效遏制这一态势,潍坊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依据新修订实施的《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决定开展此次历时数月的专项整治。本次整治的核心焦点高度集中,主要针对两大方面:其一是被明确列为“五类重点违法”的行为,具体包括闯红灯、逆行、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特别是占用机动车道)以及违法载人;其二是被视作“头号重点”的安全头盔佩戴问题,明确规定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三轮车等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针对市民关心的违法载人界定问题,公安交管部门也给出了明确解释:根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了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这意味着,搭载成人或未使用安全座椅搭载儿童均属于违法行为。
为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并提升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发出了详尽的安全倡议,呼吁每位交通参与者都能将“安全”二字牢记心间。
在个人防护方面,要做到头盔“戴牢”不松垮,骑行前务必检查头盔完好并系紧卡扣,因为松垮的头盔无法起到有效的保护作用;携带儿童时,必须为孩子配备安全座椅并同样戴好头盔。在行车规范方面,要规则“守住”不越线,坚决做到不闯灯、不逆行、不超速,自觉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远离大型车辆盲区,过路口时仔细观察,转弯时严格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同时杜绝酒后驾驶和违法载人行为。在车辆源头方面,要确保车辆“合规”不改装,不购买、不使用非标电动自行车及三轮、四轮车,不私自进行任何形式的改装、加装,从源头上避免安全隐患的产生。
此外,交警还提醒,遇到路面检查时应积极配合;对于轻微违法,经教育后应立即改正;若收到违法通知,需及时前往指定地点处理。同时,鼓励市民成为交通安全的“监督员”,发现非法改装门店、“飙车炸街”等行为,可及时拨打122举报,共同参与维护文明交通环境。为了强化法律震慑与教育引导,警方还专门梳理了相关法律链接。针对超速行驶,明确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违者将面临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对于闯红灯行为,强调无论路口情况如何,都必须遵守交通信号,不可心存侥幸。而对于逆行者,则明确根据法律实行右侧通行的原则,在道路左侧行驶即构成逆行。
此次专项整治不仅是严格执法的过程,更是一次深入人心的安全普及。期待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能真正理解法规背后的良苦用心,从每一次佩戴头盔、每一次遵守信号灯做起,自觉摒弃交通陋习,与公安交管部门携手,共同编织一张坚实可靠的城市道路安全“防护网”。
新派融媒体记者:王晓萌/文图
编辑:陈晓芳 张兴红 李丽雪
一审:姜健 李敬友
二审:孙瑞永
三审:管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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