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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将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

齐鲁网

2024-10-12 14:00

10月12日,记者从潍坊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为推动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工作,结合最新出台的《山东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潍坊将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较以往农机报废更新政策,本次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农机报废更新政策的补贴范围更广、补贴力度更大、资金兑付更快。

此次报废更新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报废更新机具范围由原来的拖拉机等四类机械,扩大到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犁、深松机、谷物(粮食)烘干机等15类机械,范围覆盖面更广。

此次报废更新政策的补贴标准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报废20马力以下的拖拉机的,单台最高报废补贴额提高到1500元。报废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播种机等并新购置同种类机具,在仅报废不新购最高补贴额基础上,按不超过50%提高报废补贴标准。

此次报废更新补贴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资金实施专账管理,由市级直接发放,资金兑付周期更短、效率更高。报废联合收割机、播种机、水稻插秧机、采棉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谷物(粮食)烘干机并购置同类机具的,可以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进行支付购置补贴资金。(报废和购置只要都在补贴优惠时间内即可,不分先后顺序)使用国债资金进行补贴的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起提交报废更新申请的。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犁、深松机、谷物(粮食)烘干机等6类报废补贴机具和提高标准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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