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解读《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若干措施》。据介绍,这是全国第一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关于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的文件。
“建立健全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是加强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重要一环。山东民政部门将重点在三方面发力。”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王树山介绍,下一步将着力构建“精准化”政策扶持体系、“多元化”服务供给体系、“精细化”照护管理体系。
为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失能失智老年人专业照护服务体系,山东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和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纳入省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范围,推动专业养老服务向老年人家庭延伸;改造提升现有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重点强化长短期托养、康复护理、助餐配餐等功能;指导各地加快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和智慧养老院建设。
此外,为构建多元化服务供给体系,山东将选择16个县(市、区)开展养老床位、医疗床位、家庭养老床位、家庭病床、安宁疗护床位“五床联动”试点,推动构建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等有序衔接的老年人健康管理体系。
针对目前存在的养老服务行业护理员队伍存在年龄偏大、后期不足等问题,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主任杨卫华介绍,下一步,山东将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尤其是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培养培训、评价使用等方面,加大职业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
一方面,加强职业人才教育培养,指导技工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保健等专业,支持引导相关专业毕业生对口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培育其成为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预备队。目前,我省221所技工院校中,有134所技工院校开设护理专业,培养方案侧重于养老护理方向,在校生34868人。另一方面,拓宽职业技能培训渠道,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公共实训基地、省级家政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等优质培训资源开展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等职业技能培训。
同时,山东还将继续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备案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对聘任于医养结合机构的卫生技术人才,可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在护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时,可对医养结合机构中的护理人员单独分组、单独评审,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精准性、科学性。
对于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山东不断健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持续加大兜底保障力度。一方面,对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实行集中供养,全省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率达到68%,全省县级敬老院达到166家,实现县级全覆盖。另一方面,完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对低保老年人生活补贴实行免申即享,同当月低保金同步发放;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评估达到一定等级的额外发放护理补贴,惠及61万低保老年人。同时,以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专业化居家上门养老服务,2023年年底前,16市全部建立了相关制度,明确了服务对象范围和标准,累计为13万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了居家上门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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